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适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对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加快建设高素质的选调生干部队伍,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确定,2005年继续面向全国高等院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一、选调的范围和数量
在选调范围上,不限生源、不限户籍,凡符合条件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2005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除外),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留学归国应届优秀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均可报名。全省计划选调1000名,其中,女学生、少数民族学生要占一定比例。具体选调数量及专业
二、选调的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好,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优良,获得过院系以上奖学金,取得国家英语四级以上证书;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报考法、检系统的法律专业硕士、博士毕业生应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全国重点院校的本科生、报考欠发达地区的毕业生,条件可适当放宽。
4、本科生25周岁以下,硕士生30周岁以下,博士生35周岁以下。报考共青团系统的,本科生24周岁以下,研究生28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其中,报考公检法系统的还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检察官、法官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选调条件有关说明,见《报名须知》
三、选调的程序
1、推荐报名。符合选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由本人到所报考的市或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团省委报名。不接收委托他人或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报名;未经学校推荐的,不接受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志愿,各市和各系统不能兼报,各系统的报考志愿要具体到市。报名时间为1月10日至16日。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填写好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选调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学校统一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两份,不能用自荐材料代替;(3)两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不含报名登记表上应贴的照片);(4)身份证、外语等级证书、奖学金证书、三好学生证书、学校签发的学习成绩单、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两份复印件;(5)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资格审查。各市委组织部和省直有关部门严格按照选调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统一印制准考证。各市委组织部和省直有关部门将资格审查结果及时通知学生本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于考前5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到报考市或省直有关部门选调生工作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其中报考济南以外各市的省外高校的外省籍考生,于考前2日内直接到省选调生工作办公室领取。
3、统一笔试。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事厅,于3月6日在济南市统一组织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考试时间半天,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在准考证上标明。考试内容:一是综合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法律知识、经济知识、公共管理知识、时事政治等;二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三是申论。硕士、博士研究生单独命题,单独划线,主要测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将于3月中旬在山东人才网上公布。
4、面试与考察。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市和各系统的录用计划,按照1:1.5的比例分别划定分数线,确定面试与考察对象。3月中下旬,根据省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到有关高校进行面试与考察。面试与考察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5、办理录用手续。根据面试、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1997]63号)和《关于修改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通知》(鲁人发[2004]16号)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各市委组织部,各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团市委与学生本人签订就业协议。被选调的学生,纳入山东省毕业生就业分配方案,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派遣,学校和本人不得另找其他工作单位,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另行签发报到证。
被选调的学生应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按违约处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将档案退回毕业院校或生源地人才市场。
四、安排使用
选调生的工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本人所报志愿和实际需要做出相应安排。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生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一般安排担任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职务。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的选调生,一般安排到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作。共青团系统的选调生,关系落在县(市、区)、乡镇团委,先到农村或城市社区挂职锻炼1-2年。
为吸引高层次人才并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市直综合部门重要岗位,先到基层对口部门挂职锻炼一年。
山东省选调生工作办公室(济南市纬一路482号省委院内西南楼一楼),邮政编码:250001,联系电话:0531-6903740(兼传真)
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选调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
济南市 0531-2038546
青岛市 0532-5911906
淄博市 0533-3184072
枣庄市 0632-8685869
东营市 0546-8381630
烟台市 0535-6789846
潍坊市 0536-8789083
济宁市 0537-2967002
泰安市 0538-6991355
威海市 0631-5208700
日照市 0633-8781186
莱芜市 0634-6215024
临沂市 0539-8312715
德州市 0534-2687677
聊城市 0635-8262201
滨州市 0543-3880910,3880183
菏泽市 0530-5310450
省法院 0531-5699148
省检察院 0531-3011105
省公安厅 0531-5123188(报名地点:济南市纬二路18号丽山大厦)
团省委 0531-2073896
在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2004年12月24日
毕业后在济南某区法院做了两年招聘制法官助理,考回老家(潍坊县级市)基层法院工作,派出法庭法官助理。
硕士研究生实现就业25人,就业率为71.43%,双学位毕业生41人,全部实现就业,本科生实现就业2452人,就业率为97.46%,专科生实现就业1112人,就业率为97.54%。
学科专业定位:突出特色,做强法学学科,统筹法学外学科发展,构建“法学类专业群为核心,经管类专业群和新闻传播类专业群为两翼,信息技术类专业群和外国语言类专业群为基础”的法为核心、分类建设、交叉融合、相互支撑、特色鲜明的“122”学科专业体系。法为核心。学校法学教育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法学专业学科优势突出。
据2019年7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专任教师6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3%,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及以上学位人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2%。
教师队伍中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优秀教师4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2人,有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全省社科理论界“百人工程”高层次人才4人次。
全省高校师德标兵2人,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委员会委员2人(其中主任委员1人)、山东省法学人才库成员40余名、山东省委省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6人、山东政法智库专家1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特聘立法专家2人、国际国内仲裁机构仲裁员18名。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 山东政法学院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去向主要是基层政法岗位。
第一个方向:省司法厅下达文件,只要是山司警院的毕业生,毕业时都能拿到法律工作者职业资格证,凭这个证就能自己代理案子,除刑事案子以外,而且代理费用不低于律师的70%。
第二个方向:毕业时统一参加政法系统的公务员考试(专科职位),考出自考本科的可以考本科职位,考取政法系统公务员、事业编的学生人数每年至少占15%以上。
第三个方向:与济南市历下公安分局、机场公安分局、各地市法院签订了实习就业协议,虽然不是公务员编制,但是签订长期劳动合同,解决五险,工资2000元左右,12年的毕业生已经全部上岗,目前还空缺了不少岗位。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