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档案存放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派遣单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主要包括县级以上的党政军、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各类人才中心和人事代理机构等),如派遣单位对毕业生档案接收地址有指定要求,则按派遣单位要求的档案接收地址邮寄;如派遣单位对毕业生档案接收地址无特殊要求,则派遣单位为档案接收单位,毕业生档案将转递至该派遣单位。(以就业协议内容为依据)
2、派遣单位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如民营、外资、合资、私人等性质的单位),毕业生应首先向派遣单位咨询关于档案转递的相关要求,务必提供准确的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档案转递单位名称及地址。档案应邮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等档案托管机构。对于签约单位在京、津、沪、广、深等地区的学生,如签约单位不能办理(或指定部门办理)落档手续,其档案可以邮回生源地人事局等档案管理机构。
3、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档案,落档地址按调档函上的要求填写。注意:原则7月1日前要将已在学校就业办登记盖章了的研究生调档函送至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未交调档函造成档案不发或发至其它单位的,责任由学生本人负责。
4、未就业的毕业生,档案邮寄单位与派遣单位一致,发回生源地档案保管机构。
5、毕业生被边防、武警等单位录用,需提前调档的,学生应提前办理好成绩单、审核表、报到证等材料转交给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持部队调档函原件及个人身份证至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国考中“应届毕业生”身份界定
1、该年度即将毕业,但是还没拿到毕业证的高校学生。比如2023年7月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可称之为2023届应届毕业生。不仅可报考“限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也可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等关于应届生表述,满足条件的职位。
2、处于两年“择业期”的高校毕业生。参考2023国考报考指南,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也就是说在国考政策没有调整情况下2022、2023普通高校毕业生满足上述条件可以以应届生身份报考2024年国考,但不可报考“仅限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职位。
3、满足条件的留学人员也可以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参考2023年国考报考指南,2021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也就是说在国考政策没有调整情况下2022年1月1日至面试前满足上述条件留学回国人员可以以应届生身份报考2024年国考。
4、满足条件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应届生档案在哪里?应届生档案在哪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选择不工作的。对于那些毕业之后选择暂时不踏入社会的那些同学而言,你可以暂时把你的档案放在学校,或者说挂靠在学校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在两年之内,你找到了工作就可以来学校或者来学校这边的人才市场把你的档案转出。
2、选择工作的。对于那些已经找好了工作的同学而言,如果你的工作是在国家单位,类似于公务员教师之类的,你的单位是会有专门的人事部来存放档案的,你只需要向单位发出申请,单位跟你的学校发出一份调档函,你的档案自然而然的就去了你所在的国企单位人事部。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一 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 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 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六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七 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近期有很多毕业生查询自己档案,但是很多小伙伴不知道怎么查找,于是来咨询我们怎么查询档案,下面给大家介绍毕业生档案去向,希望通过以下的介绍后大家都可以顺利的查到自己的档案。
1、毕业生档案根据国家关于人事档案转递的规定,一般由学生处通过机要邮局或邮政EMS学生档案专用通道转递档案至毕业生报到证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上注明的接收单位,学生处依照学校招就处提供的毕业生档案转递地址于7月中旬将档案向相关单位转递。 1毕业生在毕业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处依照招就处就业办编制的毕业生档案转递地址向用人单位邮寄。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务必在三个月内主动到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查询个人档案是否寄达,超过三个月时间,用人单位仍未收到档案,毕业生应尽快与学校联系,便于学校及时进行机要查询(机要邮件查询期为一年,逾期机要邮局不予办理)。 2毕业生与各类档案托管机构签订了人事代理协议的,档案转往托管单位。如:XX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XX省人力资源市场 、XX省人才交流中心、XX市人才服务中心 、XX市人社局。 3毕业生(师范类)派遣到XX市教育局的,档案转递至XX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4档案转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其档案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上的单位转往生源所在地、市、州毕办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2、毕业生档案寄出后,学生处负责将档案转递单位及时间等相关信息于七月下旬统一登录到学校官网,毕业生可上网查询档案转档单位。 3、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提取本人档案,需用人单位(县团级以上)或户档托管机构等开具的“调档函”(或协议书)和本人毕业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到学生处档案室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若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本人提档,需在“调档函”上注明并加盖公章。 4、报考研究生已被录取的毕业生,凭录取学校的“调档函”和学生证到学生处档案室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注意: 应届生如果没有查到档案出档信息,请及时与自己的辅导员联系。 如果缺少材料(报到证白联、学位授予决定、成绩单等),需要及时补齐; 如果就业单位没有保管人事档案的资质,档案必须寄当地人才中心,寄递地址的联系电话必须正确,否则档案有遭退回处理的可能。 毕业生一定要做好本人档案的查询与确认工作。学籍档案是人事档案的基础,大家务必重视自己的档案。不要自行保管、不要私自拆封、更不要弃档。在参加工作后职称评定和工作调动等都要通过档案审核。考研、考公务员、考编、出国、升学等必须开具相关档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