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同学,我觉得这个问题,用坚持说明你很煎熬。其实实习期间没有工资的公司至少有30%即使有,也只是保障基本的生活开销。
如果你喜欢这样的工作,愿意在这个行业长期发展,甚至有留在这个公司的想法,只有一两个月,跟父母说下,支持一些生活费,合租省些钱,困难很快会过去的。
如果你不喜欢现在的实习工作,那不是给不给实习工资的问题,是浪费时间的问题。
我说的比较直白,现在应届生找工作不容易,实习经验很重要,眼前的困难,只是为了以后不困难,希望你能想清楚,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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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专业吗?
不对啊,医学专业实习在毕业前的。不管了,放大招了:
1,就当这业还没有毕,红(厚)着脸找家里要生活费,活人总不能被饿死吧?
2,就当这习还没有实,利用业余时间做兼职,如周末节假日甚至是每天的下班时间,活人总不能被饿死吧?
3,管吃住不?休息时间多不?如果不管吃住,并且没有比较充裕的休息时间赚点生活费的话,就比较惨了,要我说,这习还是别实了,活人总不能被饿死吧?
4,走一步算一步,车到山前必有路,大家都不是诸葛亮,不会未雨绸缪。当事情来临了,总会有办法的。活人总不能被饿死吧?
以上,祝顺。 来自职Q用户:Ww.
一、劳动者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