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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鄞州区应届生(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发布时间:2024-03-08

点击量: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咨询电话是057489295205。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对象和范围

1、小学段

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

(一)户籍、家庭住宅房产(是指70年产权的住宅房产,以下简称“房产”)在鄞州区的适龄儿童;

(二)根据区级及以上相关政策需在我区入学的适龄儿童;

(三)符合我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各小学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2、初中段

户籍、房产在我区或根据区级及以上相关政策需在我区入学的以及符合我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随迁子女申请入读我区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一方在我区取得流动人口量化积分;

(2)申请人双方在我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截至适龄子女入学当年4月底,在我区连续居住6个月及以上(无中断)且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查验日《浙江省居住证》仍在有效期限内;

(3)申请人一方在宁波市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截至适龄子女入学当年4月底,已连续按月参保6个月及以上,无中断。查验日仍在参保,补缴无效。

#事业单位# 导语2022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编外人员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现场报名休息日除外);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因工作需要,鄞州区塘溪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面谈、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现场报名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和****

 现场报名:鄞州区塘溪镇名人街88号塘溪镇人民政府党建办

 网络报名:邮箱zhangyy0502@dingtalk.com

 咨询电话:0574-88404427,联系人:张老师。

 3.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网络报名: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扫描成电子版发至邮箱,接收资格审核。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谈

 面谈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

 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8409077。

 宁波市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宁波市鄞州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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