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恢复。灵活就业社保、居民医保是不影响应届生身份的,如果是大学毕业后缴纳职工社保,是不能恢复应届生身份的。
应届毕业生是指,当一名学生进入其教育层次中的最后一学年的时候,这一年当中,该学生为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届毕业生毕业期的一年内都属于应届生身份,与是否缴纳社保无关;高校毕业生与缴纳社保有关,两年择业期内未缴纳社保的毕业生为高校毕业生。
但如果在毕业后签订了劳动合同,缴纳了社保,那么是不算应届毕业生的,因为对于“应届生”,规定是这样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法律分析:没交过社保不是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即将毕业或者已经毕业学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分四种:1、即将要毕业的,但是还没拿到毕业证,或者已经停止学习了,处于实习状态的。2、拿到毕业证了,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不超过择业期年限的(超过则为往届生)。3、高校应届毕业生,指该年度毕业的毕业生,(博士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普通应届毕业生)。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经统招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当年度毕业的学生。应届毕业生的身份保留两年,这个与是否签订劳务合同和采访协议之类的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