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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保留应届生(怎么入职还能保留应届毕业生)

发布时间: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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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或者明确这四种身份中的一种即可。

一、找一个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

二、是找个单位,签订一个用人协议;

三、开具自主创业的证明;

四、自己写一个自由职业的声明。

2、到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去认证。

有了以上四种身份的一种,就可拿着合同、协议、证明或者个人声明,去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一定要注意节点时间啊,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3、选择暂缓办理报到证,冻结户口档案在学校不动。

入职后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申请暂缓就业,就可以保留应届生身份。

根据国考对应届生的定义,只要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没有单位为你缴纳社保、人事档案在学校保管或者保留在人才服务中心就算应届生。未找到工作的学校会替学生保管档案,规定是两年。如果学校不愿意保管,直接申请回生源地,也不影响应届生身份。

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暂缓就业,期限最长两年。由学校暂时保管其人事档案,保留学生的应届生身份。

应届生能够比其他竞争者多一个优势就多一分机会,考取公务员的往届毕业生都大有人在,但是有很多岗位也都是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比往届毕业生机会多很多。

专科应届生就有一次改变第一学历的机会,也就是在毕业之后有一场统招专升本考试,成功考上之后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也不会有“专科起点”字样。

1,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需毕业两年内未就业(未就业是指从未就业,不包括就业后辞职),还可以通过社保缴费记录核查,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该没有社保缴费记录。

2,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对于国考、省考和校招中的“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十分有利,但是如果限制应届毕业生,则未就业也不可参加。

3,注意:在报考公务员时会有某些职位要求应届生的身份,这里的应届指的是在毕业以后没有签署三方协议,还没有落实工作,这样的学生也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省份报考公务员。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由国家教委统一部署,各部委和地方应按照统一部署具体指导所属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1、毕业前在学校申请“暂缓就业”,可以保留应届生身份两年。两年后档案会自动转会户口所在地。

2、符合资格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办理暂缓就业。允许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2)派遣前接收单位未正式办理接收手续的。

(3)自主创办企业暂未获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

3、应届生不仅仅是指专科大三或本科大四的学生。只要是在择业期(国家规定为2年,部分地区3年)内,你的档案、党团关系等依然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都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应届生的优势:

1、户口优势:多数城市为引进人才,甚至提出应届生可直接落户,而非应届生想要在一二线城市落户只能通过更多的途径。而户口恰恰又决定了买房、子女教育等问题。

2、考试资格优势:国考、省考等招聘考试,很多职位只有应届生可以报考。尤其是公务员,在每一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中,都有许多职位专门限定“应届生”报考。

3、找工作优势:如果一个企业在面对同一职位的应聘者,A已经在社会工作了几年,但工作能力一般,B是应届毕业生,没有工作经验,此时用人单位多数情况下会选择后者。因为应届生可塑性很强,而且刚刚走入社会,没有其他因素干扰,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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