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哪的?我们西藏大学已经开始招考了,我们班上就有一个藏族报了。
三、接收条件和要求
1、文化学历:必须为国家“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公安专业为大专以上,其它专业本科以上并获得相应的学位。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接收范围:
①毕业院校或所属二级学院属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技术院校、独立院校、民办院校、公办民助院校、远程(网络)教育院校、成人高校的;
②学习形式为走读、委培、自费、自学、中专起点大专生、专升本、国(境)外学习毕业的、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③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往届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在校学习期间补考课程累计8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休学超过半年和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2、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边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3、身体素质: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
4、年龄条件:大专生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本科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4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
5、招收岗位:基层一线指挥管理人员。
6、服役年限:本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勤奋工作,在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优先接收
1、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志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
2、在校学习期间有当兵入伍经历的;
3、学业有专长、术业有专攻,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或获得第二学位的;
4、经学校批准参加省级以上各种比赛并获奖的;
5、品学兼优、体魄健壮、有管理素质潜力且适合到部队基层指挥岗位工作的。
四、享受待遇标准
1、接收的高校毕业生经过集中入警培训合格,批准入伍后,由总队根据部队建设需求统一进行工作分配。
2、本科生授予武警中尉警衔,享受副连职待遇;大专生授予武警中尉警衔,享受正排职待遇。
3、工资待遇享受高原地区部队工资发放标准,工资档次随军龄逐年递增。
4、批准接收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即为现役警官,除组织安排外,五年内本人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5、退出现役后,按照国家军人转业政策规定,由部队统一移交地方重新安排工作。
五、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公安部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
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七日前征得接收单位同意;
②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三证之一不全的;
③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④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
⑤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2、岗前培训淘汰。接收对象在军政训练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承训院校综合考评后不适合担任部队干部职务的,予以淘汰。
3、见习期间淘汰。接收对象在见习期间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等原因不适合在部队工作,予以淘汰。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徳吉北路18号)
联系电话:0891-6275728
联 系 人:李干事、张干事
传 真:0891-6275728
邮 编:850000
这是我们学校网站的招生介绍。好像不考试的,百度HI我吧,忘采纳
军队文职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2020年考试为例,包含20年7月份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以及两年择业期内且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毕业生)和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流动人才。
为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组织实施2019年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年毕业且在当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明确的政治条件。
(二)学历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西藏的岗位,以及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西藏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四)身体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条件。
(五)年龄条件。报考科级副职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科级正职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六)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