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附有年轻女子泳装照片的求职简历在网络上流传,简历截图显示,一毕业于复旦大学的本科生应聘文秘/行政岗位,截图上还附有一个手机号。有消息称,是一家企业的林姓人士看到简历后发在朋友圈,并对该女子及复旦大学进行了指责。后续有媒体求证时,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工作人员回应,女生并非该校毕业生。简历上还提到另两家公司的实习经历,其中一家也回复称,没有这样一名刘姓女子在公司担任过总经理秘书。
这份简历到底是有人在恶搞,还是半真半假,有人企图用高校和企业来包装自己,现在还很难判断。但一个真假难辨的个人简历,让复旦大学跟着躺枪被质疑,是很荒诞的事。在这个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可能突然成为搅动流量的传播者,怎么把握事实和观点的关系,怎么判断公事和私事的边界,避免成为谣言的源头,此事也提供了一次反思契机。
求职者给企业发送简历,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公开传播应聘简历。即便那个泳装照简历是真的,企业负责人看着不爽,拒绝录用就是了,把人家简历拿出来传播批评,就涉嫌侵犯当事人的隐私。事后被复旦大学证明并非该校毕业生,但企业方面在未求证之前已对复旦大学进行延展批评,也就失去了事实支撑,给人感觉是一种非理性情绪的发泄。哪怕本来有道理的批评,此刻也失去了说服力。
除了重申求职简历该怎么做等常识之外,更有价值的还是要学会尊重别人权益,学会谨慎使用自己的话语权。企业一方可以公开表达自己看简历后的观点,但不能轻率地把具体某个人的简历拿出来“示众”。不管一份求职简历看起来有多么不得体,那也是“私事”,不能动辄被当成“公事”,让具体的人来承受大众舆论的嘲笑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