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 登录 注册 退出

申请应届生落户(应届毕业生落户天津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4-03-07

点击量:

一、办理模式

按照优化流程、高效便捷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校审核、公安机关集中受理、北方人才市场全程代办的模式,为高校应届毕业生来(留)津提供集中办理服务。

二、办理范围和申请时间

普通高校符合毕业条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生,均可在毕业学年提出集中办理申请。每年于6月、12月两批次集中办理,学生申请时间一般不晚于取得毕业证前10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一)户口在高校的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

1.学生本人申请,填写《个人委托承诺书》(附件1);

2.高校汇总信息,填写《本市高校毕业生留津落户名册(户口在高校)》(附件2)并盖章确认;

3.北方人才所属分部(分公司)与各高校对接,交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向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提交原户口页和《本市高校毕业生留津落户名册(户口在高校)》;

4.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依据《本市高校毕业生留津落户名册(户口在高校)》打印新户口页,以现场交接的形式交给北方人才所属分部(分公司)。

(二)户口在原籍的本市高校应届毕业生

1.学生本人申请,填写《个人委托承诺书》;

2.高校汇总信息,填写《本市高校毕业生留津落户名册(户口在原籍)》(附件3)并盖章确认;

3.北方人才所属分部(分公司)与各高校对接交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向所在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提交《本市高校毕业生留津落户名册(户口在原籍)》;

4.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依据《本市高校毕业生留津落户名册(户口在原籍)》打印《准予迁入证明》,以现场交接的形式交给北方人才所属分部(分公司);

5.北方人才所属分部(分公司)将《准予迁入证明》交给高校。高校将《准予迁入证明》及《注意事项及回迁材料清单》(附件5)分发至学生;

6.学生按照《注意事项及回迁材料清单》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列材料交至北方人才所属分部(分公司)。北方人才所属分部(分公司)汇总材料及《“海河英才”天津市高校毕业生落户名单》(附件6),报送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

7.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打印户口页,以现场交接的形式交给北方人才所属分部(分公司)。

(三)外省市高校应届毕业生

1.学生本人申请,填写《个人委托承诺书》;

2.高校汇总信息,填写《外省市高校毕业生进津落户名册》并盖章确认(附件4);

3.北方人才所属分部(分公司)与各高校对接,交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将盖有学校公章的《外省市高校毕业生进津落户名册》移交北方人才市场汇总;

4.北方人才所属分部(分公司)向所在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提交《外省市高校毕业生进津落户名册》;

5.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依据《外省市高校毕业生进津落户名册》打印《准予迁入证明》,以现场交接的形式交给北方人才所属分部(分公司);

6.北方人才所属分部(分公司)将《准予迁入证明》返给高校。高校将《准予迁入证明》及《注意事项及回迁材料清单》分发至学生,同时将《“海河英才”外省市高校毕业生落户名单》(附件7)及回迁材料汇总后交至北方人才所属分部(分公司);

7.北方人才所属分部(分公司)将回迁材料及《“海河英才”外省市高校毕业生落户名单》整理汇总后,报送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

8.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打印户口页,以现场交接的形式交给北方人才所属分部(分公司)。

四、有关事宜

(一)北方人才所属分部(分公司)负责对接各高校移交学生档案至“海河英才”档案库,负责提供户口页保管及相关服务。

(二)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将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高校应届毕业生集中办理来(留)津手续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落户资格的人员,注销户口。

政策来源:

上海市的落户政策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人才引进政策,另一种是常住人口积分制度。

针对应届生,如果符合人才引进政策中“高层次人才”或“紧缺人才”的条件,可以申请上海市户籍。申请者需要满足相应的学历、工作经验、薪资等条件,并由用人单位或相关管理部门提出推荐。如果被确定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享受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同时落户的优惠政策。

另外一种常住人口积分制度,要求申请人具有一定的积分,积分越高则落户机会越大。积分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社会保险等。需要注意的是,落户申请人需要连续在上海市工作和生活满 3 年,才能获得积分,累计积分达到一定分数后,就可以申请户口。

标签:[db:标签]
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

13331157271

微信咨询
二维码
返回顶部
×二维码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