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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银行回应12.52亿元存款丢失事件

发布时间: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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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涉及长安银行12.52亿元存款丢失的事件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这起事件不仅牵涉到私募基金优策投资、托管券商以及众多投资者,还引发了关于银行资金安全、协议执行及监管责任的深刻讨论,长安银行作为涉事方之一,对此事件进行了正式回应,并试图澄清相关情况。

事件背景

据《每日经济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优策投资(浙江优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2019年起,通过其阳光私募基金产品“优策月月盈”、“优策长实”和“优策长秀”累计募集了大量资金,并将这些资金存入长安银行宝鸡金陵支行和宝鸡科技支行的私募基金专户,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存款合同》,优策投资分批向账户存入资金,长安银行则按月提供《账户余额明细表》,到2024年6月,投资者发现账户余额仅剩8.6万元,巨额资金几乎全部消失。

长安银行的回应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事件,长安银行迅速作出回应,表示对此事深感震惊并高度重视,长安银行方面确认,银行账户流水凭证的真实性不容置疑,因为银行流水凭证上的印章是系统自动生成的,无法人为篡改,对于账户余额从12.52亿元骤降至8.6万元的情况,长安银行给出了以下解释:

长安银行回应12.52亿元存款丢失事件

1、网银开通问题:长安银行指出,优策投资在后续操作中与银行签订了补充协议,申请开通了网银服务,这一操作使得资金可以通过网银直接划转,而不再需要传统的纸质凭证和审批流程,长安银行表示,网银的开通完全是根据企业申请执行的,符合银行内部规定。

2、资金划转情况:根据银行提供的流水凭证,优策投资的资金在存入后,频繁地通过网银划转至其他账户,包括宝鸡凤凰岭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安畅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宝鸡远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长安银行强调,这些划转操作均是通过网银完成的,银行在合规范围内执行了企业的指令。

3、协议执行问题:长安银行承认,在《协议存款合同》中确实存在“不得开通网银”的条款,但表示这些条款因后续补充协议的签订而失效,长安银行认为,银行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并无过错,因为网银的开通是基于企业申请和双方协商一致的。

托管券商与投资者的反应

作为托管券商的兴业证券和海通证券,对此事件也表达了关切,兴业证券内部人士表示,他们每周都会收到长安银行提供的《存款账户余额表》,并未发现任何异常,他们也承认,存款账户并不属于托管券商的控制体系,因此无法直接监控资金的流向。

投资者则普遍表示震惊和愤怒,他们指出,作为风险水平较低的现金管理类基金,这些资金本应安全无虞,但如今却几乎全部消失,给他们的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投资者要求长安银行和优策投资给出合理解释,并尽快追回损失。

后续处理与监管责任

目前,优策投资已经委托律师向长安银行发去律师函,要求银行承担相应责任,优策投资也暂停了相关基金的申赎业务,并与公安机关和长安银行总行进行对接,寻求妥善的处理方式。

监管部门也已介入此事,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监管部门将重点审查长安银行在协议执行、网银开通及资金监管等方面的合规性,以及优策投资在资金运作中的合规性和透明度,监管部门还将加强对私募基金行业的监管力度,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长安银行12.52亿元存款丢失事件不仅是一起简单的资金安全事件,更暴露出私募基金行业在资金运作、监管执行及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诸多问题,对于投资者而言,这起事件无疑是一次深刻的教训,提醒他们在选择投资产品时要更加谨慎和理性,对于银行和监管机构而言,则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和风险控制能力,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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